2019-07-24 17:42:25 温江人事考试网 https://sc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四川人事考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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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
(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)
关于考核进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
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,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《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川人发[2006]34号)的有关规定,面向全国通过公开考核方式进编4名以内专业技术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
单位名称 | 主管部门 | 单位性质 | 主要职能 | 单位地址 |
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 (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) |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|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| 承担自然资源(国土)调查、规划、利用、评价、不动产登记代理、地质环境调查、地灾评估、卫星遥感及其应用、自然资源科技与政策研究等技术服务工作。 | 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|
二、考核对象范围
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并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人员。
考核对象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、学位证或职称证。
三、考核对象条件
1、基本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(2)身体健康,体检合格,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。
(3)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。
(4)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者,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。
(5)委培、定向毕业生,须征得原委培、定向单位书面同意。
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名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(5)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原人事部6号令)和《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川人发[2006]34号)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。
(6)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尚处于规定服务期内的事业人员。
(7)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。
3、具体条件
(1)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①博士专业为地质学、矿产普查与勘探、矿物学、岩石学、矿床学;
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(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(2)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;
②职称专业为农业工程、自然科学或测绘工程;
③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(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四、报名
1、报名方式
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。
2、报名时间
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
上午:9:00-11:30
下午:2:00-5:30
3、报名地点
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510室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
联系电话:028-87792140
4、报名要求
(1)下载并填写《考核进编报名表》。
(2)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(或相关证明)、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,有编制人员还须携带原单位(有人事权)同意参加考核的证明。
(3)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、发表的文章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、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初步审查
报名结束后,进行初步审查,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
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人员并领取《面试通知书》,参加面试者凭《面试通知书》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。未按《面试通知书》明确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六、面试
面试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,面试考官由5名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,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、综合素质、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。
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考察的人员;未进入考察的不再另行通知。
七、考察
对进入考察人员,主要考察其在原单位及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,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。
八、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,视作放弃资格。
九、公示及办理进编手续
体检合格者作为拟录人员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录用的,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,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资格。
十、纪律
纪律工作贯穿全过程,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提供虚假材料、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,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,一经查实,将取消考核资格或开除,责任自负。
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考核进编工作的各项规定,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,对违反考核纪律、有营私舞弊行为、影响考核公平、公正的有关人员,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十一、特别提示
1、考核进编过程中如有调整、补充等事项,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上公告。因参加考核者不主动、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,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的,责任自负。
2、请参加考核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、畅通。否则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
十二、有关咨询、监督电话
公告、政策咨询电话:
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邢老师 028-87036176
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何老师 028-87792140
监督电话: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纪委
028-87032118
本公告和考核进编的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。
特此公告。
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
(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)
2019年7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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